主席兼行政总裁

李家诚博士于二零零四年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积极参与制定本集团发展策略及路向,于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李博士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总经理,二零一二年六月七日职衔转为行政总裁。于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李博士调任为本公司主席兼行政总裁。彼负责政策厘订、企业规划,并推动业务扩展及提升企业竞争能力与市场地位。彼亦担任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李博士曾于加拿大接受教育。

李博士为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及恒基兆业发展有限公司之主席兼董事总经理,以及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之主席,而该等公司均为上市公司。彼亦为恒基兆业有限公司之副主席。李博士现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彼于二零二一年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金紫荆星章(GBS)。彼为香港理工大学大学顾问委员会成员及香港城市大学顾问委员会成员。彼于二零二一年获伦敦大学学院颁授名誉院士衔及于二零二二年获香港恒生大学颁授荣誉社会科学博士学位。